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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举办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》执法培训的通知作者: 发布时间:2007-10-18 15:45:14 来源:巴州农业局 【关闭】
各县市农业局、局属各企事业单位:
根据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》规定,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部门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”。为提高各级农业部门的执法意识和执法能力,确保2006年11月1日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》的顺利实施,州农业局计划举办第一期“农产品质量安全法”执法培训班。对县级农业部门领导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信息员、农业执法人员及局属事业单位执法人员进行培训。培训计划如下:
一:培训时间:10月22-26日,10月22日报到,报到时带4张1寸照片。
二:培训地点:巴州农业局四楼会议室。
三:培训内容及课时:
1:行政执法概论 4学时
2: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》的相关法规 8学时
3:农业行政执法程序规定 4学时
4:《农药管理条例》和《植物检疫条例》 4学时
5:无公害农产品生产 4学时
四:培训对象:各县农业局主管领导1名,信息员1名,执法人员2-3名。州农业技术推广中心3人,州种子管理站2人,州种蜂场1人。10月19日把培训人员名单传真到州农业局。电话:2024437
五:授课人员:邀请自治区农业厅、自治州法制办、农业局有关专家授课。
六:培训费用:参加培训的人员每人交培训资料费200元,食宿自理。
巴州农业局
